为了保证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有效运行,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管理质量,切实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因此,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2026届毕业班同学以及指导老师需严格遵循学校、学院有关规定,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地进行。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管理规定
1.按照《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西大教[2022]109号)、我院《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补充规定(2023年修订)》(电行政〔2023〕11号)的要求,指导老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展中,应每周给予指导并检查学生设计(论文)的进度。
2.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质量,除学院指定校企合作题目的学生外,其余学生原则上要求在校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确有需要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的必须提前填写《学生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见电行政〔2023〕11号文件附件4),并征得相关人员同意后与企业签署《学生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见电行政〔2023〕11号文件附件5),手续办理完毕后学生方可正式离校,在企业做完毕业设计后,需要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企事业单位考核表(电行政〔2023〕11号文件附件7),单位签署意见。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按学校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3.学院指定的校企合作毕业设计(论文)采用“双导师”制度,即企事业指定一名具有丰富工程经验的人员作为企事业指导老师(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研究生学历),学院配备一名校内指导老师。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必须服从企事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且校内导师要保证每周一次对学生进行指导、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并督促学生按进度完成相关工作;学生要告知校外导师姓名等信息录入“毕设”管理系统。
4.校内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同学由教师自行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验和汇报场所,可以充分利用实验室、学院的教室,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考勤。在实验或办公场所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
二、纪律要求
1、按照《广西大学学生处分规定》(2019年8月修订)第十七条:凡未经请假、请假未经批准或超过假期不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一律视为旷课(旷课时数以当学期累计计算。学生旷课,按学生所选课程计划授课学时计算;课程设计、实习、调研、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期间,每旷课一天按5学时计;迟到两次,作旷课1学时计算,早退则按实际所缺课时计算)。旷课按下列情形处理:
➢ 16-24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 25-32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 33-4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 44-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50学时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擅自离校累计达2周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根据《广西大学学生考勤管理规定》(西大学字(2006)118号):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每旷课一天按5学时计。请病假、事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并注明去向、家庭地址、个人和家庭联系电话,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批,并登记备案;请假一周以上学生工作组审批,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同时,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请假需经过指导教师及主管副院长审批同意。
2.学院各职能部门、指导教师、学生按《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西大教[2022]109号)履行各自职责。
指导教师如违反指导教师职责,学生可以向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班主任、辅导员反映,信息反馈至学院毕业设计工作小组、学院督导督促改进。
按学校通知特别强调:指导教师每周应有任务布置、有答疑辅导、有进展汇报。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内容,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状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形成指导记录并及时在“毕设”管理系统中提交 (至少5次,期中检查前不少于2次,由学生记录提交,指导教师审核确认)。
学生如违反学生职责,指导老师可以向学院反映,情节严重者经核实后终止学生的毕业设计。
三、毕业设计工作、时间安排
依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时间安排,我院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如下。
1.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征集时间。2025年11月8日~12月14日。校内指导老师登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申报题目。校外导师题目由搭档的校内指导教师在系统申请。
指导老师在“毕设系统”申报题目时应:
a、填写完整题目基本信息内容,包括研究方向、题目简介、基本要求、参考资料(便于学校督导检查)。
b.在“添加附件”上传Word格式的选题审查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撰写格式见电行政〔2023〕11号文件附件2)。按《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任务书由指导老师编写、下达。
c.导师可在申报题目时把题目指定给特定的学生。
2.各系、教研室组织专家审核毕设题目。2025年12月15日~12月21日。
3.毕业设计动员大会时间。2025年12月21日前。动员时请学生阅读《毕业设计(论文)须知与安全告知》并签署知情书(见电行政〔2023〕11号文件附件1)。
4.毕业设计(论文)学分为9分,安排周数为11周,起止时间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5月10日。具体毕业设计(论文)周安排如下:
第一周:2026年1月1~2026年1月25日
第二周:2026年1月26日~2026年3月1日
第三~十周: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26日
第十一周: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10日
指导老师在布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学生在撰写开题报告时,进度计划应与以上时间一致。
毕业生必须按规定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选课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及其他毕业环节各项活动。请按学校的选课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选题、选课。
(1)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25日(第一周):学生选题、开题。
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向学生讲解任务书,明确课题研究内容、任务及目标、研究进度及基本要求。学生在“毕设系统”上传任务书。
开题:指导教师应统一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原则上学生陈述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重点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方向、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创新点和进度计划等关键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议,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按学校要求,学生应在1月23日前在“毕设”管理系统提交开题报告。毕设开题与“导师制课程”挂钩,学生在完成开题报告前,不录入导师制课程成绩。经指导老师及教研室审查开题报告合格后,进入毕业设计(论文)下一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及教研室审查开题报告的签字日期应在此阶段内。
此阶段,学生至少在“毕设系统”提交1次指导记录 。
(2) 2026年1月26日~2026年3月1日(第二周) : 进一步研究阶段,包括研读文献、理论推导,与导师交流下一阶段工作。
(3)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22日(第三~五周): 进一步研究阶段,包括继续研读文献、理论推导、开发设计、图纸绘制、仿真研究等。此阶段,学生至少在“毕设系统”提交1次指导记录。
(4)2026年3月23日~2026年4月5日(第六~七周):进行中期考核,指导教师的审核签字日期应在此阶段内,关于工作进展总结以实际内容填写,不按周数罗列。向导师汇报阶段性成果,与导师交流下一阶段工作,同时学生必须在3月25日前在“毕设”管理系统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导师审核通过方可进入毕设下一环节,不合格的终止毕业设计。3月26日-3月31日督导(面对面)督查中期报告:本周学院督导随机抽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抽查人数以每班总人数的1/5~1/3为宜,具体的抽查名单以通知为准,抽查后形成意见反馈。此阶段至少在“毕设系统”提交1次指导记录。
(5)2026年4月6日~2026年4月26日 ( 第八周~第十周):开展下一阶段的深入研究),包括研读文献、理论推导、开发设计、图纸绘制、仿真研究、实体实验等。此阶段,至少在“毕设系统”提交1次指导记录。
(6)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10日 ( 第十一周):查漏补缺,完善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此阶段,至少在“毕设系统”提交1次指导记录。
(7)2026年5月12日前,学生在“毕设”管理系统提交论文并完成检测时间。5月12日~5月17日指导老师评阅、评阅人评阅论文。未进行评阅、评阅不合格的论文不能进入答辩环节。
(8)2026年5月13日:学生上交毕业设计(论文)纸质版的截止时间。各班以班为单位提交纸质版(简打,无需装订封面),用于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督查。
(9)2026年5月14日~5月17日:电自系、自动化系、及学院督导委员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督查,督导委员会填写督查结果与总体问题反馈公告。
(10)2026年5月18日~5月25日: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小组答辩。由电自系、自动化系安排小组答辩,然后上报给教学秘书,再由教学秘书在“毕设管理系统”录入各小组答辩信息。小组答辩安排表模板见电行政〔2023〕11号文件附件10。按学校文件规定,各答辩小组,应于答辩结束后一天内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录入“毕设”管理系统。
(11)2026年5月27日~5月29日: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大组)答辩。由电自系、自动化系各自安排答辩大组,然后上报给教学秘书,再由教学秘书在“毕设管理系统”录入各答辩大组信息。答辩安排表模板见电行政〔2023〕11号文附件11。
(12)2026年5月30日12:00前:各答辩大组在毕设系统录入学生最终成绩。
(13)2026年6月20日前:“毕设”系统提交论文终稿、论文材料归档。
注:以学校的教学安排为依据,如时间安排变动另行通知。
四、规范说明
1.毕业设计(论文)封面日期统一为“二〇二六年五月”,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材料及规范按《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西大教[2022]109号)附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补充规定(2023年修订)》(电行政〔2023〕11号)要求执行。具体毕业设计归档材料要求,教学办6月份在学院网站主页发布通知,学生按通知要求准时归档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对于外文文献翻译的相关要求:
1)外文文献在数量上要求不少于三千英文单词,约四千汉字,在内容上要求与所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相关,即可以是与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同一领域的一本书、一篇文章等外文资料中的全部或其中部分相对完整的内容。
2)外文文献的原文及译文用学院规定的封面,单独装订成册。外文文献的封面上的时间和格式与毕业设计(论文)封面上的一致。
3.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规定时间内要按《广西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西大教〔2015〕5号)和《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通知》(西大教字〔2016〕1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检测。
4.各专业必须严格控制优良率,每个专业90分以上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20%,80分及以上人数不超过80%(根据我院具体情况,优秀和良好人数不超过65%为宜)。答辩组应当场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确定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名单,学院按不超过毕业生人数5%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被推荐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总文字复制比”不大于20%。
5.各系需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时按时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统计表格和工作总结,学院汇总后填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和工作总结并上报。自启用“毕设管理系统”后统计表格可由系统导出,请各系、教研室负责人务必督促毕业设计指导老师按学校的时间节点完成题目申报、开题、中期、答辩、评阅等各项工作,并填写“毕设管理系统”中的各项相关表格。
电气工程学院教学办
2025年11月15日
说明:学院的工作安排,是学校安排的补充。毕设的要求及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请老师、同学们仔细阅读学校的通知,按学校、学院通知执行。
附件:
1.“广西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流程图(3-2、3-3、3-4、5-1、8-1、9-1)
2、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学校文件
3、《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补充规定(2023年修订)》-附件
附表1:学院毕业设计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列表(老师同学们,相关工作请仔细查看正文,这只是一个列表并不能完全涵盖正文内涵。更具体的要求在每一环节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留意。)
时间节点 |
任务 |
2025年11月8日-12月14日 |
指导老师申报题目。题目信息填写完整,附件上传选题审查表、任务书。详见正文及《关于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征集选题的通知》 |
2025年12月15日—12月21日 |
各系组织审题 |
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4日 |
1、学生选题 2、提交任务书(指导老师提供给学生,学生在毕设系统提交详见正文) |
2025年12月25日-1月23日 |
2.撰写、提交开题报告、开题答辩 |
2026年1月24日-3月31日 |
进一步研究、开展阶段 |
2026年3月23日-3月31日 |
中期督查 |
2026年4月1日-5月12日 |
完成设计(论文)工作阶段 |
2026年5月12日截止! |
毕设系统提交论文、完成检测 |
2026年5月13日17:00截止! |
以班为单位提交纸质版论文 |
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15日 |
论文督查 |
2026年5月17日12:00前 |
指导老师、评阅人完成论文评阅 |
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5日 |
小组答辩 |
2026年5月27日前 |
各答辩小组在“毕设”系统提交学生成绩 |
2026年5月27日-2025年5月29日 |
学院(大组)答辩 |
2026年5月30日12:00前 |
各答辩大组在“毕设”系统提交学生成绩 |
2026年6月20日前 |
论文终稿“毕设系统”提交、论文材料归档 |
注:如时间安排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学校《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
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持续提高学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经研究,现就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要求 |
1 |
组织管理 |
1.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院级毕业设计(论文)制度及质量保障体系。 |
2025年11月28日前 |
2 |
宣传动员 |
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会,组织相关师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 |
2025年12月5日前 |
3 |
选题 |
1.校内指导教师及校外企事业指导教师在“毕设”管理系统提交题目及任务书。 2.学院组织专家审核选题,判断选题是否符合课程目标。 3.学院组织学生选题。 |
2026年1月23日前 |
4 |
下达任务书 |
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向学生讲解《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课题研究内容、任务及目标、研究进度及基本要求等。 |
5 |
开题 |
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并按时在“毕设”管理系统提交。 2.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完成开题答辩 |
6 |
中期检查 |
1.学院组织各基层教学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2.学院在“毕设”管理系统上报中期检查工作总结。 |
2026年3月31日前 |
7 |
评阅、答辩前督查工作 |
1.学生在“毕设”管理系统提交论文。 2.指导教师、评阅人依据评阅评分标准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写出评阅意见,就“是否同意论文答辩”给出明确结论。 3.答辩前,组织开展学院内督查。 |
2026年5月13日前 |
8 |
毕业设计(论文)小组答辩 |
1.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及若干答辩小组。 2.组织师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小组答辩。 |
2026年5月25日前 |
9 |
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复审答辩 |
1.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小组答辩情况针对部分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复审答辩。 2.学院答辩信息录入“毕设”管理系统 |
10 |
成绩录入 |
教师在“毕设”管理系统录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
2026年5月27日前 |
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确认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
2026年5月30日前 |
11 |
评优推荐 |
在“毕设”管理系统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
2026年6月5日前 |
报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 |
2026年6月30日前 |
12 |
毕业设计作品展 |
各学院按要求提交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以及被随机抽取的部分毕业设计(论文)的作品展参展材料。 |
2026年6月5日前 |
13 |
毕业设计(论文)归档 |
在“毕设”管理系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终稿,论文材料归档 |
2026年7月11日前 |
14 |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
在“毕设”管理系统提交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材料 |
2026年7月17日前 |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管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制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强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质量把控及过程管理等工作。
2.学院对照往届教育部论文抽检发现常见问题、学校抽检及自查中发现问题,对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整体工作进行改进,举一反三、分析原因并及时堵住漏洞,着力构建“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全链条责任体系,强化问责与奖励机制。
3.学院健全完善院级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制度及质量保障体系,建立问题论文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成员倒查与约谈机制。
三、总体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把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指导教师等责任主体要提高思想认识,站在学校和学科发展高度,加强论文规范指导、质量控制与督查,严把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筑牢学术不端的“底线”与“红线”,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育人水平。
2.强化指导教师指导责任,提升指导水平。学院及基层教学组织要加强指导教师师德师风和责任教育,落实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督促指导教师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
3.加强学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学院应将学术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纳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引导学生遵从学术伦理,恪守学术道德、强化学术诚信、严守学术底线,杜绝弄虚作假、抄袭、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4.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成果的把关,及时掌握其进展情况,并对任何违反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精神的行为进行纠正。
5.注重深化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科产教融合。学院要深刻领会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内涵和要义,在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牢固树立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理念,将毕业设计(论文)与科学研究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以成果产出为导向,通过“真题真做”,培养学生综合解决问题能力,提升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以及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
四、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与过程指导监控,充分利用“毕设”管理系统,加强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重点抓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指导、撰写、中期检查、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材料存档等关键环节。严把教师指导关、论文审核评议关、论文持续改进关。强化学生学术素养培养与写作规范训练,突出学术诚信把关,严格查重与答辩环节,确保论文原创性、真实性。
(一)选题、开题
1.学院要做好选题征集和审核工作,提高选题质量。每年改进题目或新题比例原则上达到100%。征集的选题应与科研、生产、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有一定比例来自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一线需要;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能够引导学生关注我国基础科学短板、工程技术卡脖子问题和人文社科话语权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培养和提升学生国际视野,能体现学生对世界格局与人类命运的关注;应有创新性、高阶性和挑战度。鼓励学生结合参加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实习实践及相关研究成果选题,进一步深化,产出高质量成果。
2.学生选题经审批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必须报指导教师所在专业或系基层教学组织审批。各学院要严格控制课题变更率,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原则上禁止课题变更。
3.指导教师应统一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原则上学生陈述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重点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方向、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创新点和进度计划等关键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议,指导学生更好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4.做好毕业设计(论文)与导师制课程衔接工作。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查阅文献资料和调研、下达任务书、撰写开题报告等工作安排在《导师制课程》中完成。在教务系统录入《导师制课程》成绩前,必须完成选题开题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质量管控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论文的全过程和精细化指导,做到每周有任务布置、有答疑辅导、有进展汇报。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内容,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状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形成指导记录并及时在“毕设”管理系统中提交 (至少5次,期中检查前不少于2次,由学生记录提交,指导教师审核确认)。严格把关指导学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根据答辩小组评阅意见和论文检查与查重结果指导学生做好论文修改与完善,把好论文质量审核关。
(三)中期检查
1.各学院须按时组织完成中期检查。检查采取指导教师自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等,检查要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进行评级(由学院自行制定相关制度)、公示,未达到标准的学生延期答辩,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毕设”管理系统上报工作总结(参考模版详见附件2)。
2.教务处对各学院中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和指导,对工作完成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检查工作不严不实、发现问题较多的学院给予通报批评。
(四)检测、评阅、答辩前督查工作
1.使用广西大学-大学生“毕设”管理系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学校不组织统一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开展前,须事先制定本院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涉嫌存在严重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应按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调查认定,调查认定存在严重学术不端的,成绩记为0分,并按程序报学校依据《广西大学学位(毕业)申请中的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西大学位〔2019〕21号)规定给予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手段只是一种辅助手段,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的评阅/答辩意见才能作为正式评价。
2.严格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环节。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人评阅都须严格认真对待,实事求是,评语贴合论文实际,有针对性,指出优点和不足,用语体现学术性,结论明确。
3.各学院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应组织开展学院内督查(督查内容可参照附件3),督查结果须在学院内公开。督查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并经复查合格的,可参加学院答辩,否则,学院应不得安排答辩。
(五)答辩、成绩评定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1.学院要认真组织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严格把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出口关”。严格按照《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西大教〔2022〕109号)要求,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审查结果、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人评阅意见以及答辩情况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坚决不予通过。
2.答辩过程要做好答辩记录,答辩意见和评语要结论明确、内容具体、表述准确、规范。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学院经过复审答辩后推荐,学校组织评选。各学院以不超过本学院当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5%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学校评选。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均应采用广西大学-大学生“毕设”管理系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结果(含校内互检)的总文字复制比应低于20%。推荐流程见附件1中流程图8-1。
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须报送摘要(模板见附件4),由学院统一汇总到一个word后发送至邮箱:269592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