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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2021级能源动力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作者: 日期: 2021-07-07

能源动力(代码:0858)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1年版)

一、学科简介与方向

能源动力是研究工程领域中的能源转换、传输和利用的理论和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一次能源消耗和污染物质排放,推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应用工程技术领域。它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既有悠久的历史,又属于21世纪经济发展中的能源、信息、材料三大前沿领域之一。随着当今社会生活对动力的需求不断提高,以及资源、环境与生态问题的日益突出,动力工程理论和技术工作者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必将在能源高效利用、洁净燃烧、远程节能和自动控制以及热能传输控制等诸多方面出现新的突破,并会对今后的人类文明产生重大影响。

本专业型研究生分两个研究方向:1.电气工程,2.动力工程。

1.电气工程面向电能生产、传输、分配和使用的工程领域,培养从事电能生产、传输、分配、控制、检测、保护及其使用过程中理论、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该专业领域方向涉及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科技、教育、国防和人类生活的各领域,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和巨大的作用。在需求牵引、内涵驱动和交叉学科的推动下,电气工程方向正呈现出旺盛的发展态势。

2.动力工程方向涉及能源动力及热工装置的设计、制造运行、控制、试验研究的基础理论、工程技术和研究方法。覆盖的学科研究领域包括:动力机械及工程、热能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等。

二、培养目标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应较为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掌握发现实际问题的方法,能利用已有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产生对社会生产实践有一定影响的结果。

以培养新时代有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法治意识、国际视野的“五有”领军型人才为目标。研究生应有坚定政治立场,树立四个自信,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崇学术道德规范。培养从事能源动力领域科学研究与开发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紧密联系能源转换、传输与利用、工艺工程节能和污染物质排放控制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能源动力领域专业硕士应当在本学科内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相关技术的发展状况,能够熟练地阅读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包括掌握热工设备、能源转换和动力装置的工作原理及其设计制造和试验研究的方法和技能,掌握对生产工艺、过程热工和设备进行检测与控制的原理及方法,能够对热工和环境问题进行理论分析、试验研究和经济评价。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2-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其中学位(毕业)论文课题研究和撰写学位(毕业)论文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

对于少数学业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经学院全面考核、申请批准后可提前申请学位(毕业),但学习时间不能少于2年。

四、课程与学分要求

(一)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中课程24学分,专业实践8学分。

公共学位课必修4门,7学分;专业类学位课必修(按方向选)不少于3门,9学分;非学位课选修4门,不少于8学分。跨学科专业招收的研究生根据导师意见补修上一学历教育的主干课程,不计学分。必修环节包括社会实践(专业实践)8学分,学术活动、开题报告不计学分。

(二)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课时

学分

预计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课程

10001M

英语(硕士)

48

3

1

必修

10002M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1

10004M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2

111085501M   112085801M

工程伦理

16

1

2

10006M

数值分析

48

3

1

方向1

方向2可选

112080801M

电网络理论

32

2

1

方向1必选

112080802M

电气工程方向前沿讲座

64

4

1

10005M

数理统计

32

2

1

方向2任选

111085801M

高等工程热力学

32

2

2

111085802M

高等传热学

32

2

2

111085803M

高等流体力学

32

2

2

 

112080803M

电磁场理论

32

2

1

方向1选修

112085802M

电机系统分析

32

2

1

112080804M

电力系统分析

32

2

1

112080805M

电力系统过电压

32

2

1

112080806M

现代电力电子技术

32

2

1

112080807M

电力系统程序设计

32

2

1

112080808M

线性系统理论

32

2

1

112080809M

人工智能及其应用

32

2

1

112080811M

电力系统最优化及应用

32

2

2

112080812M

非线性控制系统

32

2

2

112085803M

SOPC技术及应用

32

2

2

112080815M

防雷接地技术

32

2

2

111085804M

英语科技论文写作

16

1

2

方向2选修

111085805M

高等内燃机学

32

2

1

111085806M

内燃机燃烧学

32

2

2

111085807M

内燃机数值模拟技术

32

2

2

111085808M

内燃机振动与噪声控制

32

2

2

111085809M

燃料电池技术基础

32

2

2

111085810M

热工测试技术

32

2

2

111085811M

能源与环境

32

2

2

111085812M

流动与传热的数值分析

32

2

2

111085813M

低温工程学

32

2

2

111085814M

强化传热技术

32

2

1

111085815M

润滑材料与技术

32

2

2

111085816M

热力系统优化设计

32

2

2

补修

课程

1017101B

动力机械基础

48

1

可选,跨专业补修,不计学分

1017074B

工程热力学

64

1

1017116B

内燃机原理

56

2

1017075B

传热学

48

1

1017102B

过程设备设计

32

1

1017147B

过程流体机械

48

1

1012824B

制冷技术与原理

32

1

1017773B

内燃机构造

40

2

(三)课程考核

学位课程采取考试方式考核,课程成绩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补修课程成绩60分为合格。必修环节必须完成且考核通过。课程考核不合格,需重修。

 

五、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

(一)文献阅读与选题

研究生入学后应不断进行文献阅读和选题训练。学位论文开题之前,必须阅读与拟选课题有关的属本学科近10年的国内外文献8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40篇。文献综述要叙述研究课题的背景意义、有关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在了解学科发展动态的基础上,提出研究内容、拟采取的实施方案、关键技术或难点、阐述所选方案的依据。文献综述应把握所研究课题在学科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文献综述不少于4000字。

论文选题应既要有一定的理论深度、技术难度和先进性、工作量,又要与实践相结合、解决工程实践中的技术难题,同时满足论文审核的基本要求。

(二)开题报告

研究生确定选题后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及参考文献,以及课题选题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研究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内容。其基本内容至少包含:1.课题来源、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2.国内外研究与应用现状分析、主要参考文献;3.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4.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预期达到目标;5.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和解决的措施;6.已进行的科研与技术开发工作基础、为完成课题已具备条件、欠缺条件与解决方案。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三)开题答辩

研究生一般在第三个学期安排参加开题并提交开题报告。学院组织进行公开答辩和开题评议。通过开题答辩的,准予进入论文课题研究阶段。未通过开题的应在三个月之后半年内再次进行开题汇报。开题内容有争议情况下,可以提交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裁定。

开题报告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科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的开题汇报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发布考核时间段(一般一个月内)、收集考核结果。开题报告评议小组由导师(组)组织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正高、副高职称资格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得少于5人,并选择一名教师或专家担任评议小组组长。

(四)换题

研究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对选题做方向性更换的,需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开题,由导师和开题评议小组认可批准后,方可按新选题进行研究工作。换题后课题研究时间不能少于1,研究生学习时间超过 4 学年后不能换题。

 

六、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是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到企业开展实践锻炼不少于半年,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不少于一年的实践学习时间。专业实践可采取进驻企业实习,或参加导师科研课题(如开发、设计、制作、生产、调试、编程等活动)。

结合导师的应用型科研课题开展实践教学的,由学生提出实践教学计划,导师签字后,报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备案,学位论文答辩前提交实践教学总结报告,由导师给出成绩;到生产单位集中进行实践教学的,学生提出实践教学计划,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前往,实践教学计划交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备案,学位论文答辩前提交实践教学总结报告,由校外企事业单位(或校外指导教师)给出成绩。

七、学术活动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10次(校外至少2次),本人做学术报告应不少于2次。

八、学位论文研究与结题

(一)论文研究

硕士研究生经过不少于1年的课题研究,完成预期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初稿,于学位申请审核前至少1个月申请论文研究结题。

(二)结题报告

结题报告以学位论文的形式提交。

学位论文应当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文字正确,语言通顺,数据可靠,表述清晰,引述准确,格式严密,参考文献列举恰当,图、表、公式、单位等符合规范要求。

(三)结题答辩

学院组织研究生进行公开结题答辩。结题答辩应对课题研究内容、论文规范性、论文质量等全面评价。通过结题答辩的,准予进入学位申请审核阶段。未通过结题答辩的可申请二次结题答辩。

九、学位论文与学术成果要求

(一)学位论文质量

学位论文应为一篇系统完整、有创造性学术论文。本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学位论文应当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文字正确,语言通顺,数据可靠,表述清晰,引述准确,格式严密,参考文献列举恰当,图、表、公式、单位等符合规范要求。

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二)学位授予学术成果要求

对科研能力和水平的基本要求应填写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情况表,由导师签字确认其真实性。经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我院在学习规定年限内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取得科研成果实行积分制(采用表1所示的科研成果积分列表)。同时,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凡申请学位研究生须达到所申请学位规定积分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积分不低于3分;

  2. 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积分不低于0.3分;

  3. 申请专业型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积分不低于0.1分;

  4. 科研成果须以广西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5. 除积分列表规定排名外,科研成果须研究生第一作者(或研究生第二作者且其导师第一作者);

  6. 学术论文须与其学位论文相关;

  7. 其他未明事宜由院学位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注:硕士研究生从2018级开始执行;博士研究生从2019级开始执行。

    1科研成果积分列表

成果类别

科研成果内容

成果积分

1

IEEE Trans.系列期刊、SCI中科院一区期刊、CCF-A论文

4/

2

SCI中科院二区期刊、中国电机工程学报、自动化学报、中国科学、科学通报

2/

3

SCI中科院三区期刊、CCF-B论文

1/

4

其他SCI期刊、EI期刊论文;第1-3类论文投稿后进入第2轮审稿(限硕士研究生有效)

0.6/

5

教育部公布的A+与专业相关的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2,不包含导师

0.6/

6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CCF-C论文

0.3/

7

教育部公布的A类与专业相关的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2,不包含导师

0.3/

8

EI期刊增刊论文;

其他学术期刊论文;

国际学术会议论文;

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进入实审。

注:本类积分累计不超0.2分。

0.1/

 

 

十、学业考核

(一)学分审核

1.研究生应于第1学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取得应修学分。学院按培养方案要求对研究生学分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未修完学分或成绩未达到要求者,予以学业预警。

2.研究生第2学年末仍未修完学分或成绩未达到要求者,学分审核视为不通过。学分审核不通过名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学分审核不通过者须终止学业,按肄业处理。

(二)中期考核

1.研究生应于1.5学年内完成论文选题并通过开题答辩。在1.5学年内,学院组织开展中期考核,按培养方案对研究生开题情况及其他综合表现进行考核。未通过开题答辩的予以学业预警。

2.研究生两次开题答辩未通过,或在第三学年末仍未通过开题答辩的,中期考核视为不通过。中期考核不通过名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中期考核不通过者须终止学业,按肄业处理,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可申请转为硕士层次培养。

4.中期考核主要内容如下:

1)考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治学态度、论文开题情况等。

2)研究生需进行个人总结,提交中期考核相关材料。

3)导师对研究生入学以来的表现写出评语,并针对是否同意其参加中期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期考核工作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学科成立由学科专家、导师代表组成的考核专家组,负责本学科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实施工作。。中期考核成绩符合要求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内再次申请考核一次。

进行考核前一个月学院会通知硕士研究生做好相关准备。

(三)结题考核

1.研究生一般于学制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答辩(学位论文预答辩)。

2.研究生两次结题答辩未通过,或在有效学习年限结束前三个月未通过结题答辩的,论文结题考核视为不通过。论文结题考核不通过名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论文结题考核不通过者须终止学业,给予结业处理。

(四)学位审核

研究生论文结题考核通过,且其学术成果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可进入学位申请审核环节。

学位审核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位审核包括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盲审、答辩资格审查、学位答辩、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等环节,任何环节未通过计1次,2次学位审核未能通过的研究生,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1.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按学位审核程序要求,通过毕业答辩,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2.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按照学位审核程序要求,通过学位审核并做出授予学位决议的,授予学位,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毕业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申请学位条件,可申请学位,通过学位审核并做出授予学位决议的,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3.早于学制时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除应满足培养要求外,其学术成果还应明显高于学位授予的要求。

本培养方案适用于2021级能源动力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并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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