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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毕业设计答辩前工作要点
作者:教学办 日期: 2023-04-28

-学术不端检测、评阅、督查、规范审查

按学校毕业工作安排,2023届毕业设计将于510日开始小组答辩,答辩前工作强调如下,请同学们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一、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方案见《工作要点》文末,同学们务必务必务必仔细阅读,按检测方案进行。需要注意的是:

1、检测结果,包括自由检测、正式检测的结果都无法撤回或者取消,请慎重上传作品,不要“误传”、不要浪费检测次数。

2、建议采用上传“检测稿”的方式进行检测。

二、论文评阅

1、论文必须通过指导老师、评阅专家的评阅才能答辩。

2、考虑到部分同学在论文完成检测后对论文进行修改,建议“用初稿”上传最接近答辩稿的版本供评阅。

3、为了给评阅人充足的时间评阅(每位老师需要评阅7篇左右的论文),请在5523:00前上传评阅稿。5523:00后上传的论文,秘书不负责督促评阅、并且评阅人不承担因评阅不及时取消答辩资格的责任。

4、学生上传“评阅稿”后要第一时间告知指导老师进行评阅。

三、论文督查

1、论文必须督查合格后才能进入答辩。

2、各班班长、团支书负责“收集”班级同学论文,按学号顺序排好(班级名单已发给学习委员),于5517:30前送到电气学院104

注意是“收集”不是“收齐”,三位班委负责通知班级名单上的同学并按时送达学院104,无需承担同学不交纸质版论文无法答辩的责任。即不管“齐不齐”都要按时送到。

四、论文规范审查

1、按学校文件规定,论文必须规范审查合格后才能答辩。

2、请同学按规范审查的要求自查,指导老师合理评分。


特别提醒:“毕设”管理系统通常2300-次日0730系统维护,无法登录,任谁都没办法解决,不要为此问题着急、更不要半夜骚扰老师。

   



电气学院教学办

2023428



电气学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我院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两个专业毕业要求制定、并经过学院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本方案,2023届执行。

一、 检测平台

“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二、检测时间

1自由检测。给每位学生提供2自由检测机会,

1次自由检测开放时间:4290:00-54(23:00)

2次自由检测开放时间:510:00-56(23:00)

2、正式检测1次机会,开放时间570:00-521(23:00)日。以正式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含校内互检)为最终结果。

注意:因各小组答辩安排时间不同、部分同学因中期考核不合格直接进入大组答辩,正式检测时间安排跨度至21日。请大家仔细看下文“四、检测结果的认定标准及处理”,自行合理安排正式检测时间,因不及时检测造成不能按时,或取消答辩的后果,学生自负。

三、检测方法

使用“广西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广西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流程图3-23-33-4

四、检测结果的认定标准及处理

(一)检测结果的认定标准

检测结果(含校内互检)中的总文字复制比R,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进行初步认定,结果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检测性质初步认定

A

R不超过30%

(取小数点后1位,不四舍五入。如30.1%不合格,30.09%合格;下同)

通过检测

B

30﹪<R45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45

涉嫌严重抄袭行为

(二)检测结果的处理

1.检测结果属A类的毕业设计(论文)可视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参加检测,其文字复制比应低于15%

2.检测结果属B类的毕业设计(论文)需复检,采取如下处理办法:

1学生修改论文一个星期以上,复检合格后“第二批”答辩。第二批答辩与大组答辩同组同时间。

注意:学院大组答辩的时间2023518日~523日,因此正式检测如果属于B类,而正式检测时间迟于511日,导致修改时间不够7天及以上,将取消答辩资格。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应“<80分”。

4. 检测结果属C类的毕业设计(论文),取消2023届毕业设计答辩资格。

五、其他

学院由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对涉嫌存在严重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定,认定确存在严重学术不端的,成绩记为0分,并根据《广西大学学位(毕业)申请中的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电气工程学院教学办

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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