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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2021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作者:教学办 日期: 2023-02-27

 

   2021 年我院电气自动化大类招生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 动化、自动化两个专业,经过一年多的学习,2021 级同学将参加本学院的专业分流。现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21 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1 号)和《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西大教[2022106号),及《电气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电行政 [2019]14号)文件的精神,为了保证分流工作有序顺利的进行,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我院 2021 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如下:

 

一、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简称“工作 小组”)

组 长: 梁志坚 双丰

成 员: 雷圆媛 胡立坤 吴晖鍠 李修华 蒋冬连 张琳 李巧

二、分流的专业设置

参与分流的是 2021 年招生的电气类普通班学生,设置两个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自动化。

三、分流模式

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精神实施分流, 电气类普通班 采用“大类 2 年+专业 2 年”模式,第五学期分流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自动化专业继续学习,具体要求按《广西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四、分流依据

1、原则上按学生意愿进行分流,电自和自动化专业接收人数不设上限,但专业分流志愿人数少于 25 人的专业当年 停开、第二年停招,申请该专业的学生需根据申报志愿再分流到其它专业。

 2、因留级、休学等原因已编入到 2021 级大类招生专业学习的学生,不再参加分流,仍保留其在原招生录取时所确定的专业。

3、转专业的学生(转入 2021 级的),如果已经确定专业的不再参加分流,保留转专业时转入的专业。

五、根据我院专业教学及实验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电自和自动化分流推荐的比例是2:1,请各位同学自行考虑,并不作强制符合比例。

六、我院专业分流的操作程序

1. 228日之前,公布《关于做好 2021 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和《电气工程学院 2021 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2. 36日,召开 2021级全体学生专业分流动员大会,讲解分流政策,公布分流程序和办法。

3.  38-13 日,组织并指导学生填写正式的专业分流志愿表。3 14 日学院第一次学生内部公布分流名单,3 15日给学生一次修改志愿机会。

4. 3 16 日,学院第二次内部公布分流名单,确定分流专业编班数量,导入班级信息。

5.  3 17 日,学院最终审核、公示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6.  3 20 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上报校教务处审批。

7.  3 29日之后,学院汇总编班学生信息,导入学生 信息。

 

 

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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