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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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2-07-14

学院全体师生员工:


暑假即将开始,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我院实验室的安全平稳运行,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平安,现就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精神。各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加大实验室安全工作力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高度重视暑期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统一组织与领导,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二、切实做好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涉及整改的各实验室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整改工作,牵头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时限落实到点。相关部门在其分管业务范围内协助和督查各实验室做好整改工作。


三、各实验室要在放假前深入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特别要做好水、电、气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避免水管破裂、电线老化短路、气体泄漏、压力容器爆炸等灾害事故。涉及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病原微生物及携带致病源体的实验动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严格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清点和保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检查及整改记录,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报告。


四、实验室(含课题组)负责人在放假前应向所管辖实验室再次强调做好假期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务必对开展实验的学生教育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管理到位,务必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全面落实整改安全隐患。


五、假期期间,加强实验室巡查,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值班人员应每日上午、下午分别巡查一次本单位实验场所,做好巡查和隐患记录。


六、假期期间如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实验室,须落实安全责任人;所有实验人员在实验期间,严禁离开实验现场,如果必须离开应做好交接工作;做危险实验时,实验室内必须有2人以上方可开展。


七、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好门窗。严禁假期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八、对不间断使用的仪器设备及高温高压设备等,须安排专人值守,做好记录,确保安全。


九、按照国家、属地、学校等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防控措施,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及消杀通风工作。


十、各实验室在假期需安排值班人员填写《实验室安全、卫生值日台账》,并将实验室出现的问题写入《实验室安全例行检查与实施报告》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汇总表》。7月份的值班人员完成三表后交给8月份的值班人员保管,9月初各实验室再将7月和8月的三表交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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