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西大教〔2019〕19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对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普通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在校学习时间超过1年准予肄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天(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你如对该拟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你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附件:2025年达到最长修业年限拟作退学肄业处理学生名单2
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24日